翻開沃爾瑪的“案底”便不難發現,本次“狐貍肉事情”并非個案,其有關負責人已屢次被有關部門約談。上一年5月,沃爾瑪在廣西一家超市被曝用過期雞蛋制造面包。同年8月,沃爾瑪又因在食物加熱過程中運用違規塑料一事,負責人被北京海淀區工商分局約談。更早時分的2011年,沃爾瑪重慶店更是被曝以一般豬肉假充“綠色豬肉”,被有關部門施以重罰。
“盛名”之下,沃爾瑪還有喊冤的底氣,蓋因涉案狐貍肉的供貨商為濟南某公司,而非如此前幾次自個“親力所為”。但正如濟南省食藥監局指出的,沃爾瑪一點都不冤。作為食物運營者,對所運營商品進行查驗是沃爾瑪應盡的法定職責。此外,沃爾瑪在既有進貨查驗準則上沒有履行到位,亦是不爭的現實。
“沃爾瑪式抱歉”的背面,是一些跨國公司“吃定”地方政府不會勒令其歇業的“自傲”,而這份自傲的土壤,并非是什么“雜亂的中國食物安全環境”,而是一度缺少對跨國零售公司的約束力的中國準則環境。
眾所周知,興旺經濟體遍及對食物安全施行嚴厲的監管,如鑒于大型連鎖運營零售公司履行一致的收購流程與規范,一些國家不吝施行“連坐制”(一個分公司出疑問,即確定母公司及一切分公司均存在同類疑問,一起予以處分)。相形之下,中國城市,尤其是中西部區域二三線城市則競相以優惠方針招商引資,沃爾瑪這類跨國公司則是這些城市的要點爭奪目標。爭奪到跨國公司的數量,一時間變成許多地方政府的“軟實力”標志,在此景象下,這些“寵兒”們一旦“犯事兒”,便難以盼望能得到地方政府的相應賞罰,更別提有“關門”之憂。
如果說沃爾瑪等跨國公司是號準了地方政府這一“脈門”才有屢教不改的底氣,那么有理由說,這一“好景”注定不長。跟著中國法制進程的不斷完善及官員查核系統的與時俱進,地方政府法律過程中的“內外有別”終將退出歷史舞臺,取而代之的,將是愈加嚴厲甚至苛刻的食物安全監管系統,這是國際慣例,亦是對國人最大的負職責。
與此一起,跟著跨國公司食物安全事情的頻發,國人盲目推重國外品牌的心思也正在逐步反轉。“人人心里有桿秤”,有哪家公司敢冒天下之大不韙,拿食物安全這一“天大的事”惡作劇,多了更多選項的民眾終將“用腳投票”,讓這些公司悔之莫及。
這些年,中國政府在堅持對外開放的一起,當令調整了外資方針,由一味講究數量轉為進步利用外資質量和水平。在此景象下,跨國公司竟敢投機鉆營獻身質量諾言,必然支付不行拯救的價值。(食品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