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市級醫藥儲備“有規模”。制定《蚌埠市市級醫藥儲備管理暫行辦法》,首批儲備藥品(醫療器械)規模達500萬元。擬定招標藥品目錄,啟動公開招標程序,常態化做好市級醫藥儲備。
二是防疫物資收儲工作“有兜底”。完成市級重點醫療防護物資兜底收儲工作,首批收儲昊方機電40萬副醫用護目鏡、瑞豐制衣100萬只一次性口罩和10萬件隔離衣。
三是防疫物資生產企業“有產能”。對全市20家口罩生產企業和9家消殺用品企業建立日常監測機制,對企業產能、產量、庫存情況進行動態跟蹤監測。截止目前,口罩日最大產能達1154萬只,消殺用品日最大產能達474.4噸,可滿足我市疫情防控需求。
四是防疫物資銷售企業“有庫存”。對豐原醫藥、豐原大藥房、環球醫藥、綠十字醫藥四家防疫物資銷售企業進行動態監測,及時掌握防疫物資銷售、價格、采購等市場動態。截止目前,四家銷售企業累計口罩庫存超600萬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