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花費者協會12月2日發布的“《消法》頒布實施20年花費維權情況查詢”成果顯現,近一年來,有78.1%的花費者受過不一樣程度的權益損害。其間,一年中有過2次至5次被侵權行為的最多,占49.4%。
查詢成果還顯現,在《消法》賦予花費者的9項權力中,反映保護最差的3項權益依次為知情權、監督權和公平交易權,別離占53.6%、48.5%和32.8%;在《消法》規則的經營者10項責任中,反映實行最差的3項依次為確保產品或效勞質量的責任、供給產品或效勞實在信息的責任以及聽取花費者定見和監督的責任,別離占51.4%、42.1%和35%。
對于商場里“產品售出,概不退換”、“打折產品,概不三包”等店堂告示,82.2%的花費者認為是不合法或無效的。
別的,有近多半經營者在自動供給購物票證方面還很短缺。僅有21.1%的受訪者表明經營者能自動供給購物票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