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對提高仿制藥審批標準、優化臨床試驗申請的審評審批、實行同品種集中審評、嚴格審查藥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、加快臨床急需等藥品的審批、嚴懲臨床試驗數據造假行為等10項內容進行了規定。
十項政策剛柔并濟,凸現三大特點:提高標準,保障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;政策疊加,解決藥品申報積壓存量;提高效率,加快注冊增量審評審批。
保障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
提高仿制藥標準是藥品審批工作的重中之重。為解決仿制藥低水平重復及質量問題,公告明確提出,仿制藥按原研藥質量和療效一致的原則受理和審評審批,對已經受理的仿制藥注冊申請,實行分類處理。此舉將大幅提高新藥申報門檻,提高了對產品效果的要求,將極大推動藥物研發水平。
藥品審評是一個科學性問題,核心是保證藥品安全有效問題。為保證審查藥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,總局將把活性成分不明確、結構不清楚或療效可能不確切的、安全性可能存在風險的相關藥品品種名單,納入安全風險重點監測范圍,并及時公布。被列入名單的品種,凡有證據證明該藥品療效不確切、不良反應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體健康的,立即撤銷藥品批準文號。
解決藥品注冊積壓存量
為解決藥品注冊積壓,總局在生物等效性試驗、同品種集中審評、限制性審批目錄等領域實現了重大改革。
面對2萬多件藥品注冊積壓存量,公告規定,實行同品種集中審評,對已經受理的相同品種,將按照統一的審評標準和尺度組織力量進行集中審評。對不符合規定的,及時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;符合規定的,按申報順序依次作出審批決定并制發批準證明文件??梢灶A測,同品種集中審評的舉措將有效緩解藥品積壓難題。
為解決注冊積壓問題,公告還提出,自2015年12月1日起,仿制藥生物等效性試驗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。據了解,仿制藥要做到與原研產品質量和療效一致,往往需要反復優化調整處方工藝,并通過生物等效性試驗來加以確認?,F行政策是對仿制藥生物等效性試驗實行審批制,一旦企業發現生物不等效回過頭來再去改處方工藝,又會導致重新審評審批,加劇了注冊申請積壓。此次仿制藥生物等效性試驗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,為企業優化處方工藝給出了空間,也符合國際仿制藥研發的通行做法,大大縮短了仿制藥開發的周期。
面對重復申報品種浪費審評資源的現狀,公告明確將發布《限制類藥品審批目錄》,對已有多個藥品批準文號且有多家企業生產,生產供應能力已遠超臨床使用需求的藥品注冊申請予以限制,引導企業有序研發和理性申報。
加快注冊增量審評審批
為加快新藥審評速度,公告明確了優化臨床試驗審批的政策,對新藥的臨床試驗申請,實行一次性批準,不再采取分期申報、分期審評審批的方式。
加強溝通是新藥審評速度的助推器。此次公告提出,加強臨床試驗申請前及過程中審評人員與申請人的溝通交流,及時解決注冊申請和臨床試驗過程中的問題。這項政策,加強了申報人員和審評人員的理解和溝通,讓申報材料更有“靶向性”,提高新藥審評質量和速度。
給創新藥開辟綠色通道,讓一些老百姓急需的新藥能快速投入市場,公告指出,加快臨床急需等藥品的審批:對防治艾滋病、惡性腫瘤、重大傳染病和罕見病等疾病的創新藥注冊申請;兒童用藥注冊申請;老年人特有和多發疾病用藥注冊申請;列入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藥品注冊申請;使用先進技術、創新治療手段、具有明顯治療優勢的臨床急需用藥注冊申請;轉移到中國境內生產的創新藥注冊申請等,實行單獨排隊,加快審評審批。
由問題倒逼改革,由改革破解問題,十項政策疊加效應體現了藥審改革進程的系統性、整體性和協同性。改革不僅對解決積壓問題、提高審評審批質量和效率長期利好,更將推動醫藥產業轉型升級,成為建設醫藥強國的必由之路。